“小助手”制度是在勤工俭学岗位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、发展学生专业素养的重要机制。为规范和加强中心“小助手”管理,保障中心技术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,提升中心服务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,同时发展勤工俭学学生的专业素养,结合中心各岗位实际,制订本管理办法
一、“小助手”遴选
1.?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2.?思想表现良好,道德品质优良。
3.?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。
4.?有较强烈的专业素养发展愿望。
5.?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,无违法、违纪现象。
6.?优先考虑现代教育技术社团成员和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学生。
二、“小助手”管理
1.?中心按照岗位需求和人员特长意愿选拔“小助手”,实行导师制。
2.?按照岗位及“小助手”职责特点,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,报中心备案。
3.?“小助手”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,做好本职工作。
4.?“小助手”进入工作场地需服从老师指导,按章规范操作,爱护设备设施,确保安全、文明工作。
5.?“小助手”要敬业爱岗,谦虚谨慎,勤学好问,刻苦钻研,热情服务师生。
6.?做好交接班,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7.?做好值班日志,认真记录相关数据及事项。
三、“小助手”培养
1.?根据专业技能方向,结合学校“第二课堂”项目,制定“小助手”培养方案。
2.?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相关岗位业务指导。
3.?每学期应进行不少于 10?学时的专业集中学习。
4.?各科室要尽可能创造“小助手”实验、实践机会,指导“小助手”提高动手能力。
四、导师(师傅)职责
1.?思想作风过硬,业务比较精通,善于传帮带。
2.?严格要求“小助手”,严格训练,认真执行培养方案。